中国人民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曾贤刚:尽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曾贤刚:尽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来源 天眼新闻
发布时间 2023-07-14
  “传统的乡村生态振兴机制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必须尽快建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7月8日下午,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主题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曾贤刚围绕《乡村生态振兴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主题演讲。   曾贤刚说,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的农民对于乡村振兴参与感不够强等问题,可以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来化解。该机制可以为各种乡村生态产品的可持续生产和运营提供长效的资金供给、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以及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的是将生态产品所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经营开发等手段体现出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贯穿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的核心概念,乡村生态振兴则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内容,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耦合关系。”曾贤刚说,通过构建和完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更多的乡村绿色低碳产品参与市场交易,能够有效地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曾贤刚认为,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各地可以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例如,依托不同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可以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等等。   如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曾贤刚建议,可以通过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溢价;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产品认证体系;鼓励实行农民入股分红模式,保障参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村民利益等方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