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生态文明法治保障特别是系统性法治保障,它的法理系统可以从实践的积累、空间互动、价值的赋予和规范的呈现四个方面进行建构。”7月8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 “实现生态文明的目标我们需要铸法治之基,立法治之事,提供创新机制。”秦天宝表示,生态文明系统保障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展开。 例如,立法需要立新寻旧,促进法律依据的体系化。明确生态文明目标的法律定位、相关的法律原则以及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更新、补充,以便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守法要上下联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生态文明治理网络。坚持政府在社会治理机制当中扮演承上启下的主导角色,同时公众和社会组织等也要积极参与的社会治理,形成一种上下联动相互贯通的治理模式 “未来生态文明建设可能要从更加整体、更加系统的观念加强法治建设。”秦天宝说,“我们相信未来的法治建设会越来越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越来越明显。”